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省肿瘤医院接入西安市检验结果汇聚共享平台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预算:28600.00元
付款方式:试运行后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乙方递交以下付款材料(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复印件、验收单等),收到付款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支付总价100%。
采购需求:提供我院接入西安市检验结果汇聚共享平台系统改造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 供应商需要有西安本地化的服务团队,且能适配我院检验接入西安市检验结果汇聚共享平台系统所需LIS、EMR、HIS等系统改造工作。
三、联系方式及报名时间
联系人:孙老师/邓老师
电话:85276225
时间:2025年8月27日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8月29日17:00分(北京时间)
三、公告期限、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日 15: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陕西省肿瘤医院行政楼二楼机房会议室
四、技术要求
1.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西安市检验结果汇聚共享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西安市检验结果汇聚共享平台/用户接入手册》及其附录《西安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第三部分:数据交互标准规范/第五章节 实验室检验》、《西安市检验结果汇聚共享平台-数据归集接口规范》、《西安市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第五部分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试行)V1.0 (检验部分)》内容及要求,其中《西安市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第三部分数据交互标准规范》中检验数据集的相关要求,做好本机构临床检验数据的标准化改造和数据上传,确保数据质量符合全市统一的标准;依据《西安市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第五部分检查检验互认规范》,完成互认共享接口改造和HIS、EMR系统改造,确保医生开单环节能够正确调用其他医疗机构检验结果,确保医生书写病历可正确调用插入检验结果插入为检验互认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手段。
2.确保本项目根据西安市检验结果汇聚共享平台规范要求时间节点按时上线,完成检验结果互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