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141号)文件,公布我省25家单位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其中,获得综合评价得分95分以上的单位17家,综合评价得分85分以上的单位8家,我院经过省发改委、省行管局、省节能监察中心组成的省评价验收组的实地复核验收,被列为综合评价得95分以上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