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护理部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1-06-20 点击量: 作者:
我院护理部根据卫生部《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0年8月启动了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醒目位置公示了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
患者是护理工作的第一感受者、第一目睹者、第一评价者。公示护理服务内容使患者及家属能及时了解自己(家人)的护理级别,知晓护理服务内容,保证了患者的知情权。同时,通过“公示”,将对护理要求的规范公之于众,促使护理工作的规范和责任在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得以落实。护理部正在根据卫生部护理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修订相关质量考核标准,并加大力度进行质量控制,使护士按照规范实施护理措施,落实基础护理,进一步提高护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