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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职业与癌症的发生有关?

来源:院务部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3-03   点击量:   作者:
 

 

在劳动过程和劳动环境户的致癌因素可能会引起劳动者发生各种癌症,称为职业性癌症。工业发达的国家,职业性癌症的发生率占全部癌症的2%~8%;发展中国家的职业性癌症的发生情况则知道得很少。职业性癌症的主要致癌因素是化学致癌物和电离辐射。劳动者从开始接触致癌因素到发生癌症是一个长时期过程,而且接触有时是不连续的,工种改变或退休的癌症患者常会忽视过去职业中接触的致癌因素。

职业性癌症最常发生在皮肤、膀胱和肺,这是因为这些部位易接触致癌物而被吸收(如皮肤和肺)或排泄(如膀胱)

职业性皮肤癌症常发生于接触砷矿、砷杀虫剂和化工的工人;接触煤烟和煤焦油的炉工、沥青工和树脂工;接触X线和放射线的医务人员和科学工作者。

职业性膀肮癌症常发生在生产染料和颜料的工人;接触橡胶轮胎的生产者和橡胶工人;接触煤焦油和多环芳香碳氢化合物的煤气工人、铝制品工人。

职业性肺和支气管癌症也常发生于接触砷和煤焦油的工种;还可发生于接触化学溶剂和有机化学品的生产者和喷漆工;铬和镍化合物的生产者和焊接工;石棉矿开采和加工的矿工和工人,接触石棉的人发生胸膜间皮瘤远远高于不接触者。

接触苯或放射线的人员易发生白血病,氯乙烯生产者易发生肝血管肉瘤和肝癌。

职业致癌因素的确存在于某种职业中,但是其致癌危险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部门的卫生保健和控制预防措施是否有力。

加强卫生保健首先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让职工了解致癌物的特性,进入人体途径和防护措施。要合理使用防护用具,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监测环境中致癌物的浓度,定期检查职工的身体情况。

在生产过程中应尽量控制和消除生产性致癌物。如采用无毒或低毒物质替代有毒致癌物质;如无法避免使用或生产有致癌作用的物质,应限制原材料中有毒物质的含量,最大限度减少致癌物质向生产环境中排放,加强通风,减少粉尘排放;改革工艺流程,尽可能采用自动化、机械化和密封化生产方式,减少致癌物质与人体直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