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肿院发〔2015〕10号
关于廖子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医院聘任工作安排,按照个人自荐、竞聘演讲、民主测评、量化考核、组织考察、公示、廉政考试等程序,经2015年4月29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院长聘任:
廖子君同志任质控科主任;
张燕军同志任科教与学科建设部主任;
薛延军同志任财务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南媛同志任质控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毅同志任科教与学科建设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胜利同志任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宾同志任外联宣传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晓宇同志任审计核算考核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本华同志任公共卫生项目及学会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敏慧同志质控科主任职务;
免去张宁同志质控科副主任职务。
陕西省肿瘤医院
二О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