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为提高我院安保队伍应对社会安全类(指盗窃、抢劫、强奸、打架斗殴、哄抢财物、暴力伤医、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根据第三季度安保工作计划安排,由保卫部门负责人组织,邀请了公安铁路西铁分局刑警支队李玉林警官,于2016年7月5日下午14:30-17:00时,在综合科研楼二层监控指挥中心会议室,对全体安保人员进行了此次培训。
这次培训内容主要有:防范暴力伤医事件预防与处置、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原则、安全第一原则、适度反应原则、合法性原则、程序性原则。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信息收集与研判、设置警戒线、先期处置、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受害人救助、现场交通管制、现场以及相关场所治安秩序维护、保护重要设施、目标与贵重财产、物品安全)等。
通过此次培训,安保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处置程序、法制意识等方面从理论上得到了提升,基本达到了此次培训目的。(保卫科 岳婷 普才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