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促进医院稳步和谐健康发展,按照“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综治委员会、医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与全院各科室签订“2012-2013年消防安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内容分为:科室消防安全目标和责任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室目标责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临床、医技和行政职能科室。此责任书实行:“ 一票否决制”考核后将结果进行通报,被否决科室取消评选先进科室和个人资格,完成达标科室并按完成达标不同档次予以奖励。
《2012-2013年的消防安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期目标责任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责任人-科主任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为维护医院内部安全稳定,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促进医院更加稳步和谐地健康发展!